一、正、備取生之錄取通知單已定於114年4月7日以掛號郵件寄出,敬請留意(家中需有人收件)。
二、正取生報到
(一)網路報到時間︰114年4月21日(星期一)9時至4月23日(星期三)17時止。網路報到至校務行政系統→新生報到系統(https://webap.nptu.edu.tw),完成網路填寫報到資料維護表(以註冊組收到為主),始為報到成功,未於規定時間辦理完成報到手續者,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,不得以任何理由,要求補救措施。
(二)繳送資料(郵寄者:信封封面寄件人處請填寫報考科系及姓名)
照片一張
請務必上傳照片,照片格式請依照本校規定,
規定請參考https://tinyurl.com/4jzuhxs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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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吋正面彩色脫帽照片,照片背面請寫妥姓名、學號及系所名 |
學位證書正本或影本(須經原畢業學校證明係「與正本相符」之核印) | 高中(職)畢業證書正本或符合教育部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」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,應屆畢業生尚無畢業證書者,請繳交切結書,切結書格式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之招生表件下載區下載)。 |
高中暑修者 | 請備原畢業學校證明文件,至遲可延至開學前一週繳驗學位證書。 |
►郵寄者:以掛號郵寄至「900391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國立屏東大學教務處註冊組」收(郵局或民間快遞均可)。
►自行送件者:請於上班時間(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時30分至5時)送至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二樓教務處註冊組登錄收件。
※附註︰
1.凡經錄取者,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。
2.已報到而逾時未依規定日期到校辦理註冊入學手續者,撤銷入學資格。
3.原住民學生得依「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」辦理學雜費減免,但依規定同一學期以一次為限,重讀、延修、新轉入學生已減免之學期不予重複減免。申請手續請依114學年度大學部新生註冊須知內學雜費減免之規定辦理。
三、經錄取為新生者,本校將於8月7日掛號郵寄「114學年度大學部新生註冊須知」。
四、正取生報到後因故放棄入學者,請至註冊組網站考生錄取報到公告下載「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」,填妥後送註冊組,同時領回所繳交之畢業證書。
五、錄取通知單為重要憑證,尚未入學前請勿丟棄,遺失恕不補發。
六、本校代表號:08-7663800
►報到、註冊、學分抵免相關問題,請洽分機11202~11205(註冊組)。
►學雜費減免相關問題,請洽分機12403(生活輔導組)。
►住宿相關問題,請洽分機12402、12405(生活輔導組)。
►教育學程相關問題,請洽分機22101~22103(師資培育中心)。
►兵役相關問題,請洽分機12101~12105(軍訓暨校安中心)。